賴清德總統勞工政見之一為「強化非典型勞工保障」,勞動部日前因而修正「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保障公部門勞務承攬勞工,近日再與經濟部合作,未來上市櫃公司對外投資時,應承諾先瞭解派遣及勞務承攬(駐點)廠商法遵情形、履約期間對派遣或駐點勞工調查、稽核,並揭露在公司年報及永續報告書,未來更會評估要求所有上市櫃公司的永續報告書全面揭露派遣勞工權益。
經濟部統計,台灣2023年對外投資共568件,年增4.03%,投資金額更達235.7億美元,創歷史新高,年增達136.67%,其中以台積電增資美國亞利桑那州廠80億美元、投資德國廠35億歐元;陽明海運8億美元增資新加坡子公司的金額最高。
另據主計總處統計,2023年我國非典型工作者達80萬6000人,其中「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約59萬1000人。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先前曾透過法令宣導、專案勞動檢查及訂定行政指導等方式維護,除修正原則要求公部門應定期稽核勞務承攬廠商法遵情形,以確保非典型勞工勞動權益,近日再與經濟部合作,審查國內上市櫃公司對外投資案件時,要求公司應先瞭解派遣及勞務承攬廠商法遵情形,並做為評估採購與否依據,避免遭拖累,影響自身聲譽,也要在履約期間針對派遣員工的勞動條件合法與否調查、稽核,更要在公司年報及永續報告書中揭露。
王厚偉提及,先前就有公司曾承諾,會重視非典型勞工權益保障,包括選商前會事先做好盡職調查、聘僱後也會瞭解派遣勞工狀況,並且定期稽查廠商,若不符合相關規定會要求改善,不改善最嚴重甚至可以解約。
據統計,經濟部投審司審查對外投資案件平均每年約有170件詢問勞動部意見,勞動部呼籲,上市櫃公司應作為國內企業模範生,加強調查、稽核勞務供應商法遵能力,避免與違反勞動法令廠商合作,造成非典型勞動者勞動權益受損,勞動部將持續檢視,滾動式調整國內公司對外投資案件勞工事項查核項目,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持續推動企業勞動法遵的落實,以提升國人勞動權益。
王厚偉指出,目前初步鎖定上市櫃且對外投資的公司,未來也研議與金管會討論並納入所有上市櫃公司的永續報告書中供外界檢視。
轉載自 yahoo!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