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求才請小心,法規地雷報你知!

【企業危機百科】/ 菲常編

年底轉職潮即將到來,招聘合適優秀的新員工對於企業未來發展至關重要,

但在招募過程中,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法地雷,可能會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風險

小編特別整理了一些勞動法令相關的重要注意事項,以確保招聘過程合法無虞。

  • 刊登求才廣告應注意事項

一、徵才廣告必須符合客觀事實,不得包含虛假信息,否則可能面臨裁罰。

a.工作地點與實際工作地點不同。

b.工資及獎金計算方式與實際給付不一致。

c.福利事項與實際不符。

d.刊登不存在的職缺。

e.使用「薪資保底」,但實際上要求滿足某些條件方可達到

▲ 如違反上述規定可處新台幣 30 – 150萬元的罰緩。


二、
禁止就業歧視:根據《就業服務法》和《性別平等工作法》,

雇主不得限制招聘的條件,如種族、階級、語言、性別、性傾向、年齡..(請參考就服法第五條第一項)。

如有限制就視為就業歧視,並受到嚴格的法律規範。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允許限制,如特定職業或法律明文規定的情況。

        Ex.劇組徵童星(18歲以下,勞動基準法)、 保全(18歲~70歲,保全職業法)

▲ 如違反上述規定可處新台幣 30 – 150萬元的罰緩。


三、
薪資面議:若職缺的經常性薪資不足4萬元不應使用「薪資面議」,以免觸犯法律。

薪資是招募過程中的一個重要項目。如果月薪低於4萬元,雇主應在招募資訊中清楚揭露薪水範圍,

避免使用「薪資面議」。要選擇合法的方式公開薪資,如寫出定額月薪最低月薪,或月薪區間

若薪資高於4萬元就可使用面議」或任一合法方式公開薪資。

▲ 如違反上述規定可處新台幣 6 – 30萬元的罰緩。

 

  • 面試時應特別注意事項

一、違反求職者或員工的意思

a.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b.扣留求職者或員工的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 如違反上述規定可處新台幣 6 – 30萬元的罰緩。


二、
不合法的個人資料收集:雇主不應要求或留置非屬就業所需的資料

a.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 檢測、智力測驗、指紋

b.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測謊

c.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良民證)、懷孕計畫、背景調查

然而,有些特殊行業的限制有所不同,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Ex. 計程車執業登記、居家式托育(保姆)都需要提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方能執業。

▲ 如違反上述規定可處新台幣 6 – 30萬元的罰緩。


人資夥伴們應該格外謹慎,確保招募過程公平、透明,提供準確的資訊,了解勞動法令的相關規定,

這將有助於建立積極的招聘形象,吸引優秀的人才。同時,還可以確保企業在法律上處於安全地帶。

 

參考法源

就業服務法 第5條第1項&第2項、第65、67條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第1條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2、6、27條
性別平等工作 第7條
勞基法 第45、46條
保全法 第10-1條第1項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93條
居家托育管理辦法 第8條第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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