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危機百科】/ 班小編
近日,美商化學大廠無預警宣布關廠歇業,大量解僱259名勞工,此消息讓員工措手不及,引發勞資爭議,
也讓大家好奇大量解僱的標準及規範為何?
企業大量解僱勞工,因涉及員工人數太多,影響層面也較廣,政府為了保障勞工工作權及調和雇主經營權,
避免因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導致勞工權益受損害,並維護社會安定,特制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以做為規範,
相較於個別解僱,對雇主賦予更多的規範與限制。
那麼,什麼情況下雇主可以大量解僱勞工 ? 又需要遵守哪些流程 ?
首先,企業大量解僱勞工事由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ü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ü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ü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ü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ü併購。
ü改組。
其次,所解僱勞工依企業規模達一定的比例或人數:
計算標準 |
僱用員工人數 |
60 日內解僱 |
單日 解僱人數 |
|
30 人以下 |
10人以上 |
一一 |
30 人~199人 |
1/3 |
20人以上 |
|
200人~ 499 人 |
1/4 |
50人以上 |
|
500 人以上 |
1/5 |
80人以上 |
|
同一事業單位 |
不限 |
200人以上 |
100人以上 |
備 註 |
Ø不包含就業服務法第46條所定之定期契約勞工。 |
僱勞工禁止以種族、語言、階級、思想、宗教、黨派、籍貫、性別、容貌、身心障礙、年齡及擔任工會職務為由,
否則勞動契約終止無效。主管機關限期令僱主回復勞工職務,逾期未回復將協助被解僱勞工進行訴訟。
Ø大量解僱勞工應遵循流程:
Ø企業未遵循大量解僱流程相關罰責如下:
1. 未於解僱日起60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處10萬~50萬元以下罰鍰,
並限期令其通知或公告揭示;可按日連續處罰。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則不受此限制。
2. 有以下事項,處10萬~50萬元以下罰鍰。
ü未就解僱計畫書內容進行協商。
ü拒絕指派協商代表或未通知事業單位內涉及大量解僱部門之勞工推選勞方代表。
ü拒絕就業服務人員進駐。
ü在協商期間任意將經預告解僱勞工調職或解僱。
3. 拒絕說明或提供財務報表,處3萬~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提供,屆期未提供者,按次連續處罰至提供為止。
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提醒您,即使經預告將解僱的勞工在協商期間找到其他工作,原雇主仍應依法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若未於終止勞動契約30日內發給資遣費,則依法將處30萬元~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可按次處罰。
參考法源:
勞動基準法 | 第11條 |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 第2、4、5、8、10、17、18、19條 |
勞工退休金條例 | 第45-1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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