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主委謝曉星涉嫌在面試秘書時,詢問與工作無關的私人問題,甚至包括性別、星座、血型、結婚計畫等,如果該秘書為勞工身份,涉嫌違反就業服務法或性別工作平等法,可處事業單位30萬至150萬元罰鍰,如果未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或未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皆可處10萬至50萬元罰鍰。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進用,不得因性別有差別待遇」,違反可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
勞動部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另外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也指出,如果雇主未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或在知悉性騷擾發生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則可處10萬至50萬元罰鍰。
但如果該秘書具有公務人員身份,黃維琛說,則應回到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做相關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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