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危機百科】/ 班小編
聽到勞動檢查,相信很多企業夥伴和小編一樣,心裡都會哀嚎~怎麼又來了?為什麼我會被檢查?
一般會被檢查的主要原因有:
一、例行性隨機抽檢。
二、勞動部交辦專案檢查,如三月剛啟動的19項(5200場)專案勞檢。
三、特定檢查,如發生勞資爭議、職災或媒體關注案件。
四、被申訴或檢舉,最常見的狀況是超時加班、未按規定給付加班費。
瞭解被檢查原因後,我們來看看檢查的類別有哪些?
類別 |
安全衛生檢查 |
勞動條件檢查 |
檢查重點 |
高違規 高風險 高職災發生率 |
常態性違規 違反勞動條件法令比例較高 僱用弱勢族群(如青少年、派遣工等)較多之企業 |
檢查範圍 |
職業安全衛生法 及其附屬法規之相關規定 |
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及其他勞動條件相關法令 |
原則上,勞動檢查不會事先通知,檢查員執行檢查職務時,可隨時進入事業單位,雇主或其他相關人員不得無故拒絕、規避或妨礙檢查,違者罰鍰3~15萬元,並按次處罰。
勞動檢查應備資料:
一、勞工三寶:
勞工名卡:保管至勞工離職後5年,違反規定處罰 2萬至100萬元罰緩。
工資清冊:保存5年 ,違反規定處罰2萬至100萬元罰緩。(可接受期限內後補)
出勤紀錄 :保存5年,違反規定處罰9萬至45萬元罰緩。(可接受期限內後補)
二、員工人數30人以上企業,需訂定工作規則(需核備)、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以上均需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其他,如勞健保加保資料、會議紀錄、排班表、加班申請單等資料,檢查時雖不一定會看,仍需備齊,以便不時之需。
依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資料顯示,110年度企業違反勞基法而須繳交勞動檢查罰款項目仍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全額給付或延遲給付工資佔比最高。
提醒各位企業夥伴,工作規則對於出缺勤及加班申請規定制定需清楚完整,因舉證責任在雇主,資料的保存及真實性也就變得更加重要。
瞭解勞動檢查相關規定後,可自主檢查公司內部的勞動條件是否符合法規,如果照規定來,勞動檢查好像也就沒這麼令人煩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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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法源:
勞動檢查法 | 第4、14、35條 |
勞動基準法 | 第7、23-2、30-5、70條 |
性別工作平等法 | 第13-3條 |
參考資料:台北市政府勞動條件自主檢查表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https://announcement.mol.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