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颱璨樹挾帶強風豪雨來襲,北北基宣布9/12停班停課,但有民眾陸續向《蘋果新聞網》投訴,天母高島屋在颱風天仍要求到班,痛批「完全不管員工死活」,勞動部表示,雇主要求出勤,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北市L先生表示,他的小孩在天母大葉高島屋上班,今天颱風來襲,各家百貨公司均依照政府規定放颱風假,就只有高島屋仍然要員工去上班,罔顧員工安危,讓家屬非常憂心;另一北市B先生也直言「百貨不顧停班停課標準執意營業」全台北只有大葉高島屋百貨公司在9/12颱風天營業,罔顧員工安危。
北市D先生則不滿,某百貨發函告知員工,內容大意就是「颱風天放不放假是百貨說的算,給我都來上班!」而且依照過往颱風天上班只要是遲到、曠班都會面臨高額罰金,也沒有任何颱風天上班應有的加給,完全不管員工死活。
對此,業者回應,大葉高島屋屬於社區型百貨,顧客以附近居民為主,為滿足民眾民生物資採買需求,秉持服務業精神故仍維持短暫營業,對於投訴部分,深感抱歉。大葉高島屋也提前至下午2時閉店,至於另一遭投訴百貨近午也公告要停班,記者尚未取得業者回應。
勞動部表示,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因而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但因颱風等天災不可單方面歸責於雇主,當雇主要求出勤,經雙方協商後,給予安全到職保障,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如雙方同意計程車費由公司支應或由公司提供交通車等。
轉載自 蘋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