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疫情三級警戒延長至 6 月 28 日,勞動部公告,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及倉儲業等 4 行業,因人力調度吃緊,可適用勞基法例外彈性,縮短輪班間隔為 8 小時,約影響 49 萬名勞工,這也是首度未經勞動基準諮詢會評估即上路。
勞基法修法後,明定輪班間隔必須達 11 小時以上,除非該行業別適用於勞基法例外彈性,才能縮短為 8 小時。不過,勞動部表示,此次事態緊急,在指揮中心宣布全國升至三級警戒後,事業單位啟動分艙分流、在家上班等措施,高中職以下也全面停止到校,勞工有請防疫照顧假的需求。
企業人力調度因此出現困難,恐致供貨不及或無法運作情形,經濟部評估,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的輪班人員,可適用勞基法第 34 條第 2 項但書規定需求,商請勞動部公告。
實施期間為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三級以上之日起,至解除該疫情警戒標準之次日起 30 日。
此次輪班間隔鬆綁是勞基法修法後,第一次沒有經過勞動基準諮詢會評估,也未徵詢工會與勞團的意見,預估整體影響約 49 萬人。
轉載自 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