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因應「COVID-19」疫情,協助受到疫情影響的投保(提繳)單位及被保險人,將提供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措施,預計5月28日正式公告。
勞動部表示,勞動部依據「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第4條授權規定,公告凡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的產業或事業,與產業相關的職業工會被保險人,或向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的投保(提繳)單位,如有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緩繳需求者,可自公告日起至同年11月30日止,向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
得緩繳月份為110年4月份至同年9月份,最長可緩繳6個月,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
勞動部提醒,勞動部及勞工保險局官網「因應疫情協助措施專區」將放置相關申請表格及諮詢窗口等資訊,屆時民眾可查詢及下載。
紓困貸款、自營作業者補助可望再開辦
除此之外,為了力援受疫情影響生計的勞工,勞動部將再爭取347億元紓困預算,可望再次開辦「10萬元勞工紓困貸款」、「3萬元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等2項救濟方案。
無薪假勞工補償
針對被迫放無薪假的勞工,勞動部提供「安心就業計畫」,由政府提供部分薪資差額補貼給減班休息勞工,以降低薪資減損對勞工生計的衝擊,協助穩定就業,原先適用對象從去年1月15日至今年6月30日間,但申請期限將隨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調整。
勞動部指出,與雇主協商同意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的減班休息勞工,包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及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符合上述資格的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勞工也可以適用。
至於薪資差額補貼計算方式,勞工在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年內,現職雇主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12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協議書所載減班休息期間的每月薪資差額的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萬900元。
遭資遣勞工可領失業給付
萬一勞工不幸被公司資遣,只要符合4項條件即可請領失業給付,包括「非自願離職」、「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以及「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至於失業給付的請領金額,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的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成發給,給付期間為6個月,但如果申請人有扶養眷屬,可加發給付10%,最多以20%為限,也就是最多可領到平均月投保薪資8成的給付,而退保時已滿45歲或身心障礙者,最長可領9個月。
轉載自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