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衛生紙、紙箱 勞動部考慮讓4萬造紙勞工連上12天


▲ 近期農用紙箱、工業紙箱大缺,經濟部因而向勞動部申請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在適用勞基法36條但書。

近期農用紙箱、工業紙箱大缺,經濟部因而向勞動部申請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在適用勞基法36條但書「因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之需求,並符合每年申請例假調移次數不得超過12次」,今天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此事,會中委員對此有共識,可望讓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最長連上12天。

勞方代表指出,連續上班 7 天,一年例假調移 12 次,對於勞工影響不大,重點是公司須給付加班費,且公司也不會無故要求員工連續上班。然勞基法太過僵化,像現在市場情勢大好,反而限制勞工加班賺錢,希望能放寬限制,多一點彈性。

資方代表說,紙箱有季節性需求,如農曆年前、普渡等,也會配合季節水果之紙箱需求而交單。目前多採接單生產,接單後立即出貨,易有期間性急單,然受勞基法限制,對於生產線調度造成困擾。

勞動部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轉述會議內容指出,目前紙製品來看,有些如防疫物資、宅經濟、農產品等有時間急迫性需求外,還有部分有客製化需求,造紙員工通常是做3休1、做6休2,勞工可以接受這樣的輪班模式;一旦有急單時,若要每個休息日都加班,就恐違反七休一規定,委員認為勞資雙方已有共識,因此對此放寬並無太大疑義。

另外,今天也討論包括永豐餘、正隆、榮成等7家造紙業公司輪班人員,是否可以適用勞基法32條但書(輪班間隔縮為8小時),會中委員也對此有共識。

黃維琛說,因委員並無太大疑義,勞資雙方也有共識,可以縮短預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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