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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4天連假將至,許多民眾已經計畫好要趁著連假返鄉掃墓或外出旅遊。不過,你知道為什麼今年清明節明明是在4/4,卻連4/2也跟著放假嗎?千萬別誤會是政府算錯了,趕緊來暸解台灣的放假制度吧!
國定假日沒放到?政府推補假制度
今年的清明節落在4/4(日),但並非國定假日的4/2(五)卻放假一天,讓不少民眾感到疑惑。其實,這是政府祭出的補假措施。內政部在2014年修改「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1條及第6條,規定國定假日若碰上例假日,則應進行補假,並自2015年元旦起開始實施。
清明與兒童節同天 分別前後補假
根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原則上來說,國定假日若適逢周六,將在前一個上班日補假,這通常是指周五;若碰上周日,則於下一個上班日補假,通常是指周一。而今年的清明連假比較特別,因為清明節與兒童節都在同一天,且適逢周日,因此一個節日往前,另一個往後補假,才讓4/2(五)與4/5(一)皆有放假。
國定假日上班太心酸 政府規定工資加倍
而依照現行《勞基法》規定,內政部與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所訂定的放假日,均應休假。若雇主要請勞工於國定假日上班,則必須徵得員工同意,且當日薪資應「加倍發給」。換言之,若今年民眾要在4/2或4/5上班,除了原有的工資以外,還可以多領取一日份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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