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外來人口證號比照身分證編碼 1月上路

友善外來人口,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將於110年1月2日起實施,包含藍領移工在內,明年1月2日申請居留證就是使用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目前已持有證照者,不需急著換發,等到要辦理延期、資料異動、補發或換發證件的時候,再到移民署服務站辦理,會自動將舊式統號變更為新式統號,一年內換發證照不會額外收費。

內政部次長邱昌嶽表示,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將於110年1月2日起實施,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比照身分證字號編碼原則,採用1碼英文與9碼數字,除了可提升外來人口對臺灣的歸屬感外,也方便上網訂票、購物,建立更友善外人的環境。

邱昌嶽指出,統一證號是外來人口專屬的身分識別碼,會印在外來人口的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上,現行是採用2碼英文與8碼數字的編碼,因與身分證字號1碼英文與9碼數字的編碼原則不同,多年來,許多外國朋友反映使用並不方便,例如登入購物網站加入會員,常面臨證號無法通過檢核的情形,訂購車票也有類似狀況。

內政部表示,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第1碼的英文跟身分證一樣,會依申請地區區分,例如,在新北市申請,就是「F」開頭;第2碼設計為「8」跟「9」,8代表男性,9代表女性。

內政部移民署表示,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採取「併同汰換機制」,110年1月實施後,外來人口不用急著更換,建議在剛好需要辦理延期、資料異動、補發或換發證件的時候,再到移民署服務站辦理就可以,移民署的人員會一併更換成新式統一證號,而且不需要額外收費,只要支付原本辦理手續的費用。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透過效期展延、補(換)發證件或居留原因變更等方式更換為新式統號者,比照現行規定支付延期、資料異動或補(換)發證件之費用,針對申換新式統號部分不另外收費。另針對可於申請案效期屆期前主動單純申請換發新式統號者,自 110 年 1 月 2 日起至 111年1月2日止免徵規費,期間結束後,依現行規定以資料異動規定收費。

移民署指出,舊版統一證號將在120年1月1日以後全面停用。110年至120年之間為過渡期間,這10年過渡期間如果已經換成新式統一證號,則使用新式統號;如果還沒更新,也可以繼續使用舊式統一證號。

想了解新式統一證號相關資訊,可撥打「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0800-024-111」、「內政服務熱線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