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2月19日公告核釋雇主辦理國內求才招募本勞從事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製造及營造除外)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配合109年基本工資調漲,其中外展農務工調漲為2萬5,800元、海洋漁撈工則調漲為2萬5,700元,另根據職類別薪資調查廚師其相關工作人薪資調至2萬3,996元。
本國人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如下:一、海洋漁撈工:新台幣2萬5,700元。二、海洋箱網養殖漁撈工:新台幣3萬元整。三、機構看護工:新台幣2萬7,500元。四、家庭幫傭:新台幣3萬元。五、家庭看護工及外展看護工:新台幣3萬2,000元至3萬5千元。六、屠宰工:非特殊時程者為新臺幣2萬6,000元;特殊時程者(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段內,生產運作工作時數至少1小時以上者)為新臺幣3萬元。七、外國籍雙語人員:新台幣2萬5,000元至3萬元。八、廚師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廚師為新台幣3萬8,200元;相關工作人員為新臺幣2萬3,996元。九、乳牛飼育工:新台幣2萬8,000元。十、外展農務工:新台幣2萬5,800元。另廢止108年4月5日核釋本勞合理薪資的令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