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初次入臺工作的移工,容易因文化習慣及法令規範不同而誤觸法令,最重可能終身不能來臺工作,勞動部為協助雇主向移工宣導我國法令及適應在臺生活,已製作越南等4國語言的「移工職前講習」影片,內容包含動物保護法、衛生健康法令等資訊,雇主可至於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下載運用。
《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故意殺害、虐待動物,使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鍰,針對情節重大或連續犯、累犯者,最高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至500萬元罰鍰。第27條規定,除了販售、購買之外,「食用」、「持有」犬貓屠體、內臟或含有犬貓成份的食品,將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明,《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宰殺犬、貓,最重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最高200萬元罰金。若是販賣或食用犬貓屠體,最高將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若移工朋友在臺灣觸法,不僅會受罰而且會失去工作,終身不能再來臺灣工作,提醒一定要遵守法令。
發展署表示,移工初到臺灣面臨生活環境、民俗風情的差異,為避免虐殺動物的憾事發生,提醒雇主應依規定為移工辦理職前講習,講習內容包含動物保護法等資訊,雇主若未向移工宣導法令規定,且未依期限改善,將處以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如雇主委任仲介公司服務,應確認仲介公司已向移工宣導法令且內容正確,若仲介公司未善盡責任,導致雇主受罰,將處罰仲介公司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發展署特別提醒,應透過雇主及仲介公司的宣導,讓移工了解臺灣法令,協助移工適應在臺生活。
發展署建議,雇主、仲介可多加運用「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https://fw.wda.gov.tw),該網站提供英語、越南語、泰語及印尼語等4國語言的動物保護法令等宣導影片及資訊;如發生移工傷害貓狗案件,可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協助轉介當地動物保護主管機關處理,或撥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保護專線0800-231-532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