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加班 立委提保障4小時薪資

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案,1月8日下午展開朝野協商,勞動部長林美珠、經濟部次長龔明鑫及相關部會派員出席。針對第24條部分,以休息日加班工時核實計算較有共識,但加班費公式立委則有不同意見,有建議一律以1.5倍計算,以2倍計算且事後給予補休,也有前4小時一律以4小時計,第5小時起核實計算等不同方案。

林美珠回應,根據去年5月所做調查,2成勞工工資減少,其中有6成勞工希望兼職增加收入,顯示雇主因成本考量而不願提供加班機會。如加班工資再提高至2倍,可能會讓問題惡化。

至於立委所提建議,保障四小時的休息日出勤加倍工資,她認為仍應回歸市場機能。龔明鑫也說,製造業週六、日加班多為急單需求,如果一律須算4小時工資,工作提前完成時,勞工也會因此被迫卡在公司無法下班。

林美珠並表示,如一律以1.5倍計算加班費,在第五小時以後對勞工是不利的,做一算四的情況下,雇主也一定會讓勞工做滿4小時,工時、工資核實計算,是比較務實的做法。

協商會議歷經3個多小時還在意見表達階段,截稿前尚未有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