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14日敲定鬆綁相關法規,包括在外工作者免打卡、企業聘醫護門檻降低、開放更多網路投保險種、放寬保額和開放父母可為未滿7歲的子女投保旅行平安險等。
為落實政府「拚經濟」的決心及解決產業發展關鍵問題,9月27日啟動「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至今,11月14日是第4次會議,由行政院長賴清德主持,他指示如期完成所報預定鬆綁法規事項,並持續傾聽外界意見,積極檢討鬆綁阻礙企業發展的財經法規令函,確實提出讓人民有感的法規鬆綁成果,以加速釋放民間投資動能。
現行「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針對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的勞工,如新聞媒體工作者、電傳勞動工作者、外勤業務員、汽車駕駛等,特別訂出「工作時間」及「出勤紀錄」等記載認定,不需以打卡來證明出勤紀錄。
勞動部預計11月底前修正「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除上述4種工作外,重申在外工作的勞工都可自行與資方約定記載出缺勤的方式,而非限於打卡模式。
另勞動部已在11月13日公告修正「勞工健康保護規則」,11月15日生效,分三階段逐步降低至企業達50人規模就需聘用醫護人員;估計受影響企業約1.6萬家,受惠勞工人數達169萬人。
根據新修正法規內容,事業單位勞工總人數在200人至299人者,自107年7月1日施行;勞工總人數在100人至199人者,自109年1月1日施行;勞工總人數在50人以上至99人者,自111年1月1日施行。雇主若未依時程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提供臨場健康服務,將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新修正的法規中對於300人以下企業聘僱醫護人員規定較寬鬆,可採「特約」方式,定期由醫護人員或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物理治療師等勞工健康服務人員進行臨場健康服務,例如依照各企業人數有不同的臨場頻率,例如200人至299人的事業單位,其特約的醫師一年需至事業單位6次,勞工健康服務人員則是一個月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