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實施以來引發不少企業反映窒礙難行之處,近期已啟動相關修法工作。據了解,調整方向包括「鬆綁七休一」、「休息日加班」、「延長加班工時」、「輪班間隔」、「特休假遞延一年」等五大面向,其中以七休一、休息日加班工時核實計算及特休假得遞延較有共識。
因勞動部去年廢止內政部75年函釋,除非特殊行業,否則勞工連續工作超過6天,第7天即屬違法,此次修法擬調整為勞工可在兩周、14天內,享有2天例假日及2天休息日,如勞工同意休息日出勤,且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將例假日挪移,最多可連上12天班。
產業界對於休息日加班採「做一算四」、「做五算八」的計算方式,也認為過於複雜,且壓縮到勞工每月加班的空間,修法傾向以實際時數計算。
至於延長工時部分,則分甲、乙兩案,甲案可在勞資協商同意之下,得由現行的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乙案則是採「工時帳戶」,三個月為一期,上限不得超過138小時,讓企業可視產線需求挪移。
勞動部30日上午向行政院報告「一例一休」修法版本,31日行政院長賴清德將在總質詢聽取立委意見,後續將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議確認行政院版本,預計11月中旬定案。
經濟部長沈榮津10月30日上午受訪時表示,產業界最關心的包括有每月加班工時上限,以及休息日工時及加班費計算等問題,均已將業界意見轉達給勞動部考量,由行政院進行後續協調。其中在每月加班工時部分,希望由現行的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或60小時,總量管制的計算區間是3個月或半年,保留企業營運的彈性。
工鬥團體日前發動恢復七天國定假日連署,日前已邀集相關代表進行協作會議,另外也有勞方代表認為休息日加班費應從優發給等。對於勞團不同意見,沈榮津強調,維護勞工權益以及兼顧企業用人彈性是兩大前提,政府將設法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