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勞契約 雇主須提供膳宿、來回機票 與工資切結書衝突

台菲勞工會議預計9月上旬召開,本屆依慣例將在菲律賓舉辦,預期家庭看護工薪資、直接聘僱等,將是菲方所關切的議題。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張添勇表示,菲律賓制式勞動契約中,強制雇主必須免費提供膳宿,違反勞僱協商原則,且日前菲律賓限制1家台灣仲介公司,最多僅能與2家菲律賓仲介互貿,影響引進規模較大的事業單位。他呼籲勞動部在此次對話平台,雙方協調取消種種不平等措施,提出更公平合理的機制。

全聯會先前曾就前述議題,當面與行政院、勞動部官員面對面溝通,勞動部日前函文回覆,將於台菲會議中提出討論,並在雙邊會議中要求菲方如要採行新措施,應與勞動部取得共識後再施行。

現行菲律賓所提的官方勞動契約,係由雇主免費提供膳宿,以及來回機票費用,但來華工資切結書卻是約定膳宿費為4千元以內,以及由勞工負擔回程機票。張添勇指出,兩份契約內容相互矛盾,容易產生糾紛,也違反了契約自由原則。

此外,勞動基準法已取消試用期規定,但部分勞動契約仍有保留,勞僱之間容易因此產生資遣費的糾紛,他也建議有一致性的規範。

在互貿家數部分,台北分處日前已取消1家台灣仲介僅得與2家菲律賓仲介互貿的限制,但台中、高雄分處未跟進,仍維持2家的上限,反觀台灣並未對菲律賓仲介的合作對象進行管制,有違公平互惠原則。張添勇指出,菲方規定2家菲仲上限,以及雇主僅能委託5家菲仲辦理招募,引進人數較多時根本不敷使用,希望勞動部透過此次會議,協調菲方取消相關不合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