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8月15日因台電供電異常造成全台無預警停電,雖未有傳出導致職業災害事故,為避免停電及後續復電作業引發災害致事業單位之財產損失及勞工傷亡,勞動部職安署提醒,雇主應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並以工作人員的安全為先,避免發生職業災害。
職安署強調,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對停電期間及復電作業,從事搶修、復原工作,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致勞工罹災者,將依法查處究辦。
職安署表示,運轉中之機械設備遇突然停電,可能發生火災、爆炸等災害;另勞工於搶修過程中,如有不慎,易發生感電災害,工作中遇停電有導致超壓、爆炸或火災等危險之虞者,應裝置足夠容量,並能於緊急時供電之發電設備。
職安署指出, 為防止突然送電引起之危害,對於電路之檢修應確實關閉電源,並採上鎖或設置標示等措施,且為防止逆送電引起感電之危害,應確認短路接地器具功能正常;同時 避免殘餘電荷或突然送電引起之危害,對於從事電氣工作及電路檢修作業,應使用電工安全帽、絕緣防護具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器具
職安署提醒,在復電作業前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認作業環境是否仍屬安全,尤其工廠製程中殘留之有害氣體及可燃性氣體的滯留、蓄積,如處理不當,即可能會在復電時造成火災、爆炸及中毒等災害;對於復電標準作業程序應遵守標準作業程序操作,確認再確認,以避免一時疏忽,而發生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