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06年「勞動派遣專案檢查」已於8月啟動,預計9月完成檢查,這次將抽查100家人力供應業者,去年曾被查獲違法且今年又沒有參加勞動教育課程的企業,今年一定列入勞檢名單;專案檢查重點包括工時、休息、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產假及生理假、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依規定投保勞保就保等規定。
派遣業專案勞檢將自8月1日起至9月31日止,全國抽查100家企業,檢查範圍是全查,包括勞基法、就業服務法、性平法、勞保、勞退等項目,其中對於派遣業者有違法者,自去年起有要求赴勞動部上勞基法相關課程,若違法業者無派人上課,將列為優先勞動檢查對象,今年也是延續既有作法。
105年勞動派遣專案檢查101家,23家違反,其中以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勞動基準法》第24條),違反比例最高;其次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第三是未舉辦勞資會議規定(《勞動基準法》第83條)。
勞動部曾於103年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草案明確化勞動派遣應以常僱為目的,並訂定「均等對待」原則,採負面表列如醫事人員不得用派遣,公、私部門皆適用該法,明訂派遣人員上限為3%,16歲以下童工不得為派遣人員,派遣公司及分支機構需向主管機關「登記」才得以從事派遣。
但是因為派遣上限的規定一直未獲得勞、資團體的同意,甚至召開全國社會對話會議也沒有達成共識,因此先前法案一直停留在行政院,直至立院改選、政黨輪替,該草案在去年(105年)又被退回勞動部。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指出,5年前曾做過派遣相關的問卷,時值今日,時空背景都已有所不同,因此在進行訂立派遣勞工專法前,將先針對事業單位運用派遣勞工其比例、時間進行調查,同時進一步去查察有無勞動派遣權益受損事宜,該運用調查近日委外承辦,將於下半年進行問卷調查。
勞動關係司說明,調查對象包括1千餘名派遣員工、100家要派公司及500家派遣公司,待調查結果出爐再進行法制評估,同時持續舉辦座談會聽取各界修法意見及加強與各界溝通,再重新提出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