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局限空間作業安全衛生設施及管理,勞動部職安署即日起啟動局限空間作業防災精進措施,要求從事建築工程、電子業、肥料製造業、食品加工業、染整業、石化工業等事業單位,應事先通報作業期程,以利掌握局限空間作業動態,避免中毒及缺氧職災。
職安署長鄒子廉表示,由於局限空間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清淨空間,作業場所如未採取通風、換氣及有害氣體濃度測定等安全作業程序,當發生缺氧或中毒災害時,搶救人員於未使用安全防護設備之狀況下,貿然進入搶救,將導致工作者及搶救人員同時傷亡的重大職災。
職安署說明,為確實要求雇主採取危害預防之必要設備及措施,提升勞工防災意識,已發函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除原已執行之勞動檢查任務外,並啟動防災精進措施。
職安署進一步說明,針對從事下水道作業、管道工程或建築工程、電子業、肥料製造業、食品加工業、溫泉業、水電燃氣業、染整業、石化工業等事業單位,要求應事先通報局限空間作業期程,以利掌握局限空間作業動態,強化監督檢查成效;同時會商廢水處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具污水槽或局限空間作業之事業單位全面列管。
職安署說,將建立局限空間作業通報及勞動檢查作業流程,齊一檢查作業標準,將局限空間作業列為勞動檢查機構重點檢查項目,於廠場或工地執行檢查時,一併督導業者全面清查局限空間作業,及採取必要之危害預防措施,擴大監督檢查層面;另將透過推動中之「工業區職業安全衛生促進計畫」、「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締結安全伙伴計畫」等輔導資源與合作機制,加強辦理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預防宣導及輔導。
職安署指出,局限空間作業常因臨時性、短暫性及移動性等特性,雇主容易輕忽災害風險而釀災,加上局限空間作業往往因出入口受限,增加搶救困難,導致災害後果加重,因此,職安署呼籲雇主,對於各局限空間場所應先辨識可能危害、擬訂危害防止計畫,在入口處公告注意事項,於從事作業前應先實施通風換氣、測定氧氣及危害物質濃度,並管制進入勞工及置備必要救援器材,避免勞工發生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