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周休二日,勞動部配套措施將採「一例一休」的版本,休息日有彈性讓勞工可以加班,休息日的加班時數將納入延長工時總數內,為降低雇主讓員工在休息日加班,勞動部加碼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且修法通過後,先前勞工恢復的7天國定假日將再取消。
行政院27日晚間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針對周休二日修法會中達成共識,朝本會期通過為目標,勞動部已將勞基法修正草案送行政院,行政院會本周四(6月30日)討論,若通過後將儘速送至立法院審查,完成勞基法修法。
勞動部政務次長郭國文說明,民調報告81.1%的民眾贊成勞動部推動落實勞工「周休二日」的修法;85.8%民眾贊成「周休二日」為「一例一休」,而「周休二例」只獲得53.0%民眾支持;落實「周休二日」後,73.6%民眾贊成勞工國定假日放假天數比照公務人員。根據此民意調查結果,「周休二日」的做法,採「一例一休」制是目前勞資雙方接受度較高的方案。
他表示,休息日加班工資率提高,主要是考量要讓勞工獲得完整的周休二日,不會被零碎工時打斷,因此提高雇主成本。
新版勞基法周休二日說貼,周休二日採「一例一休」,其中一天的休息日應保留讓勞工有選擇的彈性,若出勤加班計給工資應加碼,由原勞動部版的「1+1倍」,加碼為前2小時為「1+1.34倍」,第3小時起為「1+1.67倍」,而只要出勤加班一律以4小時計、逾4小時以8小時計、逾8小時以12小時計。休息日加班時數納入延長工時總數(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
勞動部舉例來說,如果以勞工月薪3萬6,00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為150元,勞工在周六休息日出勤工作8小時的時候,「舊版周休二日」的加班費為700元、當日工資為1,900元;「新版周休二日」的加班費為1,900元,當日工資為3,100元。
勞動部強調,以「工時安排」、「工資成本」兩個面向來降低雇主在休息日要求勞工上班的誘因,以落實「周休二日」目標。
至於國定假日朝向「全國一致」齊一化,勞動部強調,在未損及勞工休假權益的前提下,將國定假日回歸內政主管機關規範辦理,勞動部說明,「每周40小時」每年比「雙周84小時」少了104小時,等同多了13日休假,有充分調整7日國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