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表示,105年勞資爭議案件計2萬5,587件,較104年增加2,383件或10.3%;勞資爭議人數計3萬6,582人,亦較104年增加4,199人或13.0%。勞資爭議案件及人數均以「工資爭議」居首,分別為1萬1,355件、1萬7,200人。
105年勞資爭議發生件數較多之行業,以「批發及零售業」6,044件,占23.6%居首,「製造業」4,789件,占18.7%居次,「支援服務業」2,591件,占10.1%居第三,各行業主要爭議類別多以「工資爭議」為主。勞資爭議人數多之行業以「批發及零售業」8,129人,占22.2%居首,「製造業」7,632人,占20.9%居次,「支援服務業」3,555人,占9.7%居第三。
105年勞資爭議件數以直轄市較多,「臺北市」4,451件,占17.4%居首,「新北市」4,266件,占16.7%居次,「高雄市」3,820件,占14.9%居第三。與104年比較,各地區增加件數情形,以「臺北市」增加768件最多,增幅20.9%;減少件數較多者,則以「加工出口區」減少14件居首,減幅為15.9%。
105年勞資爭議終結案件25,337件,其中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構)1萬1,688件,占46.1%,民間團體1萬3,649件,占53.9%;處理方式以「調解」2萬5,056件,占98.9%最高,「協調」269件,占1.1%,「仲裁」12件;去年勞資爭議終結案件每件平均處理時間約13日,較104年減少1日。其中以處理「調整工資爭議」平均約37日,所需時間較長,主因部分案件複雜度高,需花較多時間處理,而「結算年資爭議」最短,平均約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