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日前執行金屬製品製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檢查,選定轄內30家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或設有衝剪機械設備的事業單位進行抽查,結果發現全數都有違反規定,違規項次達102項,3家因機械未設有防護罩,各處3萬元的罰鍰,其餘通知限期改善,另有1家因2米以上開口未設有護欄,認定有立即發生危害之虞的則做部分停工處分。
勞檢處表示,這項專案自2月1日起執行至3月15日,為期一個半月,所選定的對象為桃園市12個工業區內有使用動力衝剪機械設備的工廠。由於勞動部職安署針對中小企業訂有改善安全衛生設施補助要點,搭配中央專案,此次選定的製造業,聘僱人數均在100人以下,勞檢過程中如事業單位符合補助資格,該處將會協助企業申請。
此次現場檢查發現有立即危害違規項次有11項,以違反機械捲夾危害規定者最高,計有7項,占64%,其次為未做好防止墜落及預防感電措施,各有2項,占18%,將列為複查時的重點查核項目,如發現事業單位未限期改善,將依法裁處3到15萬元罰鍰,直到改善為止。
勞檢處表示,金屬製品製造作業的動作不外為機械的切割、剪裁、搪孔、衝壓成形,以及往復、旋轉、直線連續運動等,這類動作通常會造成作業勞工發生被夾、捲或被刺受傷,屬失能災害的主要原因,藉由這次專案督促事業單位能提供符合規定的機械設備供勞工使用,保障勞工作業安全。
勞檢處呼籲,雇主對於有發生夾捲危害的操作點,應設置護罩護圍,如衝剪機械的安全護圍、傳動帶或飛輪護罩等。對於機械操作過程中因機械運轉所造成的危險,應設置安全裝置、連鎖裝置,如升降機內外門的安全裝置及連鎖裝置、衝剪機械的感應式安全裝置等,以避免職業災害的發生。
勞檢處上半年也將對紡織業、機械設備修配業規劃專案勞檢,其中紡織業從3月16日起至4月底,機械設備業則預計從5月1日至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