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宣布解散,昨天首場勞資協商就破局,興航工會近200位員工24日上午到勞動部陳情,高喊「反對關廠、反對解雇」、「照顧復興航空勞工,勞動部別失職」等口號,工會要求勞動部強制介入資方應與工會協商,並且盡速修改《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事業單位大量解雇勞工應明定與「工會」,而非勞雇雙方自治協商,以工會的力量保護勞工,而不是讓勞工個別去面對雇主壓力;所謂的「工會」包含職業工會、產業工會以及企業工會。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專門委員羅文娟表示,會督促資方儘速與勞方協商,也會與台北市勞動局共同協助勞資協商。至於工會希望修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中的勞資自治協商,勞方代表從企業工會擴大到職業工會、產業工會,羅文娟表示未來修法會納入考慮。
勞動部說明,復興航空公司於11月22日向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報大量解僱計畫書,該公司依法應於通報計畫書之日起10日內,積極進行勞資自主協商;公司應尊重該公司企業工會經內部程序所推派協商代表,並盡速與協商代表就工會所提之相關方案與訴求,以理性善意之方式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將依法立即召集勞資雙方組成協商委員會,協助勞資雙方進行協商,並適時提出替代方案,以確保員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