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周休二日 勞動部2周內提修法送政院

為落實周休二日與全國國定假日一致,勞動部長郭芳煜表示,二周內會提出勞基法修正案,對於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延長到54小時,他指出,考量此議題涉及勞工健康與權益,將透過民調蒐集勞工意見;至於家庭照顧假有薪資,郭芳煜表示,將朝「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方向與外界溝通,至於對象、事由、天數以及財源等細節將審慎研議。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日邀請勞動部報告「新政府擬推動勞工全面周休2日、恢復勞工7天國定假日、彈性加班工時配套、調整基本工資時薪計算公式、有薪家庭照顧假等政策措施、實施期程及修法規劃」並備質詢。

針對恢復7天國定假日相關議題,國民黨立委李彥秀、陳宜民、蔣萬安與王育敏等人連番砲轟,王育敏痛批,這是一個假議題,因為勞動部長先說要還給勞工7天假,但是他後面又說要重新修勞基法,而且要修國定假日的放假方式要跟內政部一樣,意思就是說,他放這七天假是假的,他還是修回來,勞工的放假天數,還是只有12天,並不會再多加7天假回來,王育敏說,民進黨政府簡直像過詐騙集團一樣,把勞工耍的團團轉,非常不可取。

郭芳煜重申,立法院決議並於4月20日要求勞動部更正或廢止,勞動部遵照立院決議處理,儘速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恢復勞工國定假日為19天,同時為落實周休二日,將修正勞基法第30條、第30-1條、第36條、第37條以及實施日期,郭芳煜強調,修法落實周休二日與全國國定假日一致。

由於法律不需經過預告程序,郭芳煜表示,最快會在2周內將草案送至行政院審查。

另外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蔣乃辛、及民進黨立委李昆澤等人提案要求,將法定或新興傳染病、天然災害納入家庭照顧假範疇,受雇者須親自照顧未滿12歲或就讀國小以下子女時,可請家庭照顧假,並可請領家庭津貼,請假期間薪資應減半或照常發給。

郭芳煜強調,勞動部將會持續朝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方向持續與各界溝通,至於對象、事由、天數等細節,因涉及勞工權益及雇主人力調配,均需通盤考量,將審慎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