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立委認為部分工時勞工的權益沒有保障,甚至過半數的部分工時勞工沒有休特休假;勞動部長陳雄文強調,部分工時勞工仍適用勞動基準法特別休假及勞工請假規則規定,部分工時勞工的特休假,按均等原則,以部分工時勞工平均每周正常工時占全時勞工之比例計算。
立法院28日邀請勞動部,就「部分工時工作者全職化危機:避免企業濫用時薪制造成勞動貧窮」提出報告。陳雄文報告指出,我國就業人數1,117萬9千人,屬於部分工時之就業者人數為40萬5千人,占全體就業者之3.62%,工作內容以餐飲服務生、事務工作人員和收銀員最多,若以身分來看,以學生40.3%最高,其次家庭主婦(夫)」占22.4%,二者合計超過6成。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質詢指出,臺灣部分工時勞工不管年資有多少,均超過5成沒有特休假,按照勞基法部分工時勞工是享有特休假;但據調查年資在1至2年年資的部分工時勞工,有54%沒有特休假,2至5年年資,有52%沒有特休假,5年至10年年資有58%、10年至15年年資有59%沒有特休假。
陳雄文答覆表示,在「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中有特別說明,依照工作時數和正常工時的比率要給特休假。不過有許多雇主沒有落實要求,勞動部會加強勞動檢查,部分工時者以旅宿業、餐應業、加油站和批發零售者為多,勞動部104年勞檢結果,共實施1萬1,587場次,但違規件次有2,507件,其中452件未依規定給例假日、特別休假工資。
王育敏指出,像日本針對部分勞工特別休假規定,有明確規定每周工作時數或一年工作日數和工作年資落在那個區間,就要給多少天數的特休假,她建議勞動部可以比照辦理;陳雄文表示,「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實施近2年,會檢討那些要補充的地方,會將委員建議納入參考。
由於部分工時人數愈來愈多,為保障部分工時者的勞動權益,避免淪為全職化造成勞動貧窮,民進黨立委劉建國等多位立委建議,制定部分工時專章、甚至專法。
對此陳雄文答覆,已研議在勞基法內訂定服務業專章,目前已跟勞、資、學開過幾次會,除了解服務業有什麼勞力運用適用的困難,並了解勞工團體能否接受工時彈性作法,以及透過學者幫忙了解國外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