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較男性多工作54天 年收入才相同

行政院主計總處25日公布104年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薪資為4萬8,490元,其中女性平均4萬3,709元,男性5萬2,653元,換算去年平均月工時後,男性平均時薪約295元,女性為253元,等於女性要比男生多工作54天,才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對此勞動部表示,105年兩性同酬日為2月23日,較去年推進1天。

國際職業婦女協會在1988年發起「同酬日」運動,每年依前一年男女薪資差距推算出同酬日,藉以喚起兩性同酬的社會公共意識,但至今各國女性整體薪資仍低於男性。

勞動部說明,由於兩性平均薪資不僅因性別影響,也會受到工作性質、年資、學經歷、工作績效等因素導致差異。為了藉由節日喚起兩性同酬的公共意識,勞動部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當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計算,從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的工作日數。

勞動部統計處指出,104年我國女性平均時薪253.4元,為男性296.5元之85.5%,兩性薪資差距為14.5%,換言之,女性較男性需多工作54天(兩性薪資差距14.53%×365日曆天≒54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因此105年同酬日為2月23日,較去年2月24日向前推進1天,顯示兩性薪資差距持續縮小。

統計處指出,近10年我國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94年19.8%下降至104年14.5%,亦即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由73天減少至54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小5.3個百分點及減少19個工作天數。

統計處表示,歷年來我國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相較美、日、韓等國為小,104年我國為14.5%低於日本33.2%、韓國31.3%(103年)及美國18.9%。依增減幅度觀察,近10年來我國減幅最大,縮小5.3個百分點,其次為日本縮小4.4個百分點,美國縮小0.1個百分點,而韓國上升0.7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