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移民署最新資料,目前在臺行蹤不明外勞人數已突破5萬人,勞動部表示,已與內政部建立跨部會常態性查緝機制,結合各國安單位進行聯合查處行蹤不明外勞;並提供民眾檢舉非法雇主、仲介及外勞獎勵金,民眾可利用免付費專線(0800-000978)檢舉,依非法雇主、非法媒介及行蹤不明外勞查獲人數,每案最高核發7萬元。
截至104年11月為止,在臺外勞總數58萬6,273人,依國籍別觀察,印勞人數居冠有23萬6,440人、其次越勞16萬8,070人、菲勞12萬2,922人第三、泰勞5萬8,837人第四,其餘馬來西亞與蒙古各1人,其他2人。
產業外勞有36萬2,458人、社福外勞有22萬3,815人,其中產業外勞以越南籍人數為14 萬9,489人居首,占 41.24%,菲律賓9萬5,473人次之,占26.34%;社福外勞則以印尼籍人數為17萬7,227人居首,占79.18%,菲律賓籍2萬7,449人次之,占12.26%。
根據統計,近5年外勞發生行蹤不明比率約3%至4%不等,比率未明顯提高,但是隨外勞人數增加、查緝人員不足能量有限下,行蹤不明人數亦隨之增加,截至104年 11月底,行蹤不明外勞人數則達5萬893人,其中越勞有2萬4,785人居冠、其次印勞2萬2,650人、菲勞第三有2,580人、泰勞877人第四、馬勞1人。
移民署分析指出,鑑於人口流動國際化、產業與社福外勞引進及自97年起陸續放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限制、推動兩岸大三通及陸客自由行,外來人口入出我國境人數日益增加,其在臺期間所衍生之違法或違規情事(如行方不明、逾期停(居)留、非法工作、虛偽結婚…等)隨之而生;截至104年11月,移民署及各治安機關查獲在臺非法活動之違法外來人口有2萬7,980人,其中以行蹤不明外勞占54.8%最高、單純逾期停留占22.4%次之、非法工作占14.6%居第三。
勞動部強調,雇主申請聘僱外勞須符合資格條件,若雇主未經許可非法僱用外勞,將依就服法處新臺幣15萬到75萬元罰鍰。
另為獎勵民眾檢舉違反非法雇主、非法仲介及外國人,勞動部祭出最高額度檢舉獎金7萬元,如檢舉查獲雇主聘僱或容留行蹤不明外勞按人數達11人以上可獲獎金7萬元,以及檢舉仲介公司或是個人意圖營利媒介行蹤不明外勞達5人以上也可獲7萬元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