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業開放外勞 核配比例與就安費再議

勞動部24日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第22次會議,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會後說明,今天委員討論後僅先同意屠宰業可申請,不過其外勞核配比率、本勞薪資與就安費將再與農委會會商,何時公告實施等農委會何時提出資料,雙方確認就可公告;另委員對乳牛業初步同意開放,但委員要求農委會再提出開放規模別與外勞管理計畫,屆時將再召開臨時會議討論,其餘蘭花、香菇、茶、果樹等皆無共識;至於經濟部工業局提出固臺投資方案因為行政院有意見,撤回再研究。

 

農委會指出,據統計,103年有屠宰之畜禽屠宰場共158家中,家畜(豬、牛、羊)、家禽(雞、鴨、鵝)屠宰數量分別達799萬餘頭及3億2,425萬餘隻,附加價值尚未計入僅就收取畜禽代宰總費用分別達15.2億元及48.6億元。

 

目前整體屠宰業最主要問題為3K產業,且各屠宰場視委託代宰狀況及配合消費市場需求等因素,導致工作時段不一,時段介於20:00~06:00範圍約占7成以上,加上宗教信仰較忌諱屠宰畜禽(殺生)等因素,國人從事屠宰工作之意願低落,致屠宰場不易僱足屠宰作業人員,目前僅約占2成(32家)屠宰場因領有工廠登記證可開放聘僱外勞,多數屠宰場反映雖有類似製程卻不能僱用外勞之現象不符公平正義原則。

現行已開放冷凍冷藏肉類製造業(25%)及肉品製造業(15%)得申請外勞,這二行業所屬具工廠登記之屠宰場(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可申請外勞,但無工廠登記證之屠宰場(主管機關為農委會)非屬附表6所定之行業,故無法申請聘僱外勞。

目前領有屠宰場登記證書之畜禽屠宰場共158場,其中有33場為肉品工廠附設之屠宰場(持有工廠登記證)可申請外勞,其餘125家屠宰場之製程作業相同,卻無法僱用外勞,勞動部認同,基於公平正義原則,應一致對待,建議同意屠宰業開放外勞,屠宰場須依畜牧法規定登記設立,由屠宰場負責人擔任雇主,並能依法提供本、外勞勞健保等社會基本保障。

 

至於香菇、茶、果樹、蘭花等,地方政府反應引進外勞只能解決短期缺工問題,無法解決農業長期發展,建議農委會應整合及調度閒置勞動力,解決區域性缺工,及提升農家所得。勞動部正與農委會、退輔會及地方政府,加強推動農務團試辦計畫,以基礎農務實作、農業專才培訓及創業協助等3階段,吸引國人務農。

 

此外,為瞭解102年間調整實施製造業3K產業外勞新制,對於本國勞工工作機會及勞動條件之影響,勞動力發展署委託學者辦理「實施3K產業外勞新制之影響及效益評估」,報告指出,3K產業缺工之重要因素包括薪資福利偏低、勞動條件與工作環境不佳,如後續再提高部分行業之外勞核配比率,將使企業更依賴外勞,而不願改善薪資福利與工作環境,形成外勞引進越多,缺工問題越嚴重之惡性循環,另工總有提出車體業與磚窯業要求提高外勞核配比例,由於今天開會時間很長沒有進一步討論,將待下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