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日前公告修正「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放寬外勞健檢或因病就醫發現肺結核、漢生病及阿米巴性痢疾個案,得治療後再檢查,保障其就業權,除保障外勞工作權意外,雇主亦可即時取得勞動力,不需等待遞補,預計7月初發布。
衛福部宣布7月起即將實施的重大措施。除放寬外勞健檢相關規定外,新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分級表」自104年7月1日生效,原投保金額19,273元的被保險人,投保金額調至20,008元,有252萬多人每月負擔保費增加11元,全年增加約3.17億元保費負擔。薪資19,274元至20,008 元者有31 萬餘人,投保金額調至20,008 元,每人每月保費減少 1 元;投保單位(雇主)全年約增加 7.26 億元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