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塑膠製造業專案檢查 化學品應有外語標示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日前針對轄內橡、塑膠製品製造業實施專案檢查,抽查30家事業單位,全數都有違反作業安全規定,違規項次達261項,另有1家罰鍰處分。勞檢處預計6月至7月前完成複查,了解是否已改善違規缺失,若發現仍有違規,將依法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

由於這類傳統產業聘僱外勞的情況相當普遍,勞檢處擬於複查階段提醒事業單位,對於有危害的化學品應有外語標示,確保作業安全。

勞檢處此次選定的30家橡塑膠製品業者,為之前未實施過檢查,員工人數大多為50人以下的小型企業,同時結合今年所推動的微型企業設備補助方案,檢查中若有發現有缺失項目,且符合這項補助方案的適用對象,檢查員將協助事業單位申請。

勞檢處科長陳柏良表示,考量微型企業安全衛生意識普遍較薄弱,且資源不足,希望能夠提供經費誘因,鼓勵工廠將老舊、危險機器設備做補強或汰換。今年總補助額度並擴大到120萬元,依補助辦法,若有增設、改善器械設備,每件最高補助2萬元,同一事業單位補助總額上限3萬元。

橡塑膠製品製造業常見職災,包括機械操作不當產生的捲夾傷害、有機溶劑暴露危害,以及加熱成型、高温硫化與脫模處理製程中可能產生的蒸氣或燙傷危害等,雖不致直接危害勞工生命,但該產業發生職災的頻率及造成勞工失能的程度,仍遠高於全產業的平均值。

此次檢查結果發現,現場違規缺失達88項,以未做好捲夾危害防止設施最為嚴重,如齒輪、傳動皮帶、扇風機葉片未設護罩,計23項(占26.1%),其次分別為未做好墜落危害防止及化學品管理缺失,各占20.5%(18項)及15.9%(14項)。30家受檢事業單位均有違規,其中1家因員工人數較多,有70多人,依新北市檢查原則符合直接處分的條件,因此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處以3萬元罰鍰。

勞檢處呼籲,工廠內常見的通風扇葉片、機械設備的傳動皮帶、鏈條,還有滾輾成品所使用的滾筒等,為免發生捲夾危害,雇主依法必須設置護罩、護圍及緊急停止裝置;此外,對於易發生火災爆炸或中毒危險的化學物質,應更清楚標示其危害性,並隨時保持容器的密閉,否則一旦發生職業災害,除行政責任外,雇主亦需負起相關民、刑事責任。

由於塑膠、橡膠這類傳統3K產業,聘僱外勞的情形相當普遍,不過很多中小企業並未落實外籍員工的在職訓練,危險化學品也未用外語標示,有些連中文都沒有,勞檢處擬於後續複查時,提醒事業單位若有外籍員工從事相關作業,需有外語標示,逐步輔導企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