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統計,103年處分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屬於非法聘僱或非法容留者,即佔所有處分案的半數以上,為提升民眾正確的聘僱觀念,勞工局今年特別結合環保局,執行「環保樂圾車」防制聘僱非法外勞宣導計畫,於轄內29個行政區、383條垃圾清運路線,於垃圾車、資源回收車體懸掛「防制聘僱非法外勞」布條,提醒民眾合法聘僱的重要性。
勞工局表示,利用垃圾車做為宣導法令的管道,主要是利用其穿梭大街小巷的機動性,可以深入鄰里巷弄間加強宣導,有些民眾雖然目前尚未聘僱外勞,但也可能是未來潛在的雇主,再加上年關將近,正值家家戶戶大掃除之際,藉此提醒國人正確聘僱觀念,避免誤聘非法外勞、看護,或遭假冒外籍配偶身分者而觸法。
勞工局去年外勞檢查裁罰案件共計442件,其中以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1款雇主未經許可聘僱外勞,以及第44條非法容留從事工作,合計佔255件為最多,且比率高達57.7%,佔所有裁罰案的半數以上,其次為雇主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共計62件,佔14.02%。其中非法聘僱或容留,將處以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且5年內再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
勞工局指出,年前據報會同警察局、移民署等單位,查獲轄內知名薑母鴨店聘僱計4名越南籍非法外勞,另有一家蚵仔煎店僱用2名越南籍非法外勞從事工作,都將遭勞工局裁罰最高75萬元罰鍰。
勞工局長謝政達強調,雇主聘僱外國人依法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聘僱新移民雖不須申請許可,仍要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並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以免聘僱到假冒新住民身分的非法外勞從事工作。
此外,年關將近,勞工局也提醒勿指派照顧病患的家庭看護工照顧小孩、大掃除、洗車等與照顧無關的幫傭工作,即便雇主宣稱並未明確指派或不知情,甚至是外勞自願幫忙,均屬雇主消極容認的指派行為,一旦查獲最高可罰新臺幣15萬元。